華僑商報創刊於一九一九年十月,開始的時候,是馬尼拉中華商會的會刊,一個月出版一次。月刊由當時中華商會秘書
當時馬尼拉中華商會會長是僑領
華僑商報出版的時候,也正當菲華大團結抗爭西文簿記案進入高潮,和在一個很長期間是菲華首要金融機構──中興銀行──創立的時候。那正是菲華社會動盪轉變的關頭。因此也可說商報是生逢其時。
華僑商報月刊出版兩年四個月後,決定改組為日報。月刊最後一期是在一九二二年二月出版。日報由當時實業家吳

日報發刊那一天,社長
(1)連絡華僑團體;(2)擴充海外商務;(3)發展祖國實業;(4)灌輸商務知識;(5)傳達商務消息;(6)提倡國民外交;(7)融化勞資階級;(8)指導華僑社會;(9)鼓吹華僑教育發達;(10)促進祖國政治之革新。
日報出版五年了後,在菲華報界首創編印畫刊,一九三三年增印周刊。日報內容也不斷改進充實。
商報同人始終堅持不偏不黨的主旨,故創刊七十七年來,先後多次遭受小撮人士的誹謗破壞。惟幸經得起歷史的考驗,每次事件都終能水落石出,真相大白。所以,早在一九三五年出版十五周年紀念刊時,
從那時開始的五十年中,商報在西安事變、抗日戰爭、馬尼拉解放初期華人社會紛爭、朝鮮戰爭、瑜美大廈倒塌、集體轉籍、救災以及越南戰爭等大小事故,都曾經遭受誹謗,商報同人皆能堅持不偏不倚的主旨,每次事件都能化險為夷。且如
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底,日本軍隊侵佔馬尼拉市。商報社長


于長城先生 于長庚先生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商報復版的物質條件異常匱乏,但在于長城、于長庚、于茵慧與于長籟諸兄弟姐妹苦力支撐下,並得葉向民陳祖濤等老同事艱苦襄助,逐漸繁榮。到六十年代,商報銷售報份數額蓋各華文報之冠。先後且恢復出版畫刊與周刊,並發行馬尼拉工商名錄。這期間,商報負責人雖然兩度遭蒙冤獄,在諸同事奮勇維持及廣大讀者愛護下,一九七零年于氏兄弟遣送台灣後,更得商報案菲辯護律師JuanQuijano出任社長,律師團及其他律師JokerP.Arroyo,JuanT.David與NapoleonRama等出任編輯,報份與廣告與日俱增,並未受社長于長城和總編輯于長庚受遣送往台灣事件的影響,始終維持菲華言論機關首位。這一直延續到
馬科斯獨裁政權於
本報仝人願就七十四年前發刊日報時揭佈的編輯主旨,適應潮流,修訂如下:
一、鼓勵華人身心融化於菲律賓大社會;
二、推動華人積極參政;
三、促進華人積極參加菲國經濟從建;
四、聯絡和團結菲華各社團;
五、傳達工商消息,普及財經學識;
六、融洽勞資關係;
七、提高華文教育水平;
八、翔實客觀的報導中國實況.
商報一貫以菲華社會利益為依歸,現在這裡引錄已故總編輯來遠甫先生在六十一年前本報十五週年時發表的立場:"本報非一人一黨一機關一社團之私產,而為僑界傳達消息主持正論之公物,故當保持無偏無黨不激不隨之精神,在謀一時期謀一環境中,一土諤諤,介然如石之不可動.甲或譏其矜慎,乙又責以過激。然事實真理,既不容曲解以投人所好,則甯冒天下之不韙,不為吾心所未安。"
奉作商報仝人的座右銘,守信不渝以自勉。

第一份華僑商報